银行不放款,我替银行付利息?
更新时间:2010-11-22 14:43:03
问题描述:
今年6月,我通过中介贷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跟卖方签定交房协议,交首付后,房子于9月1号交到我手中,但房产证过户刚好到今年11月份满5年,满5年过户中介说可以省一点钱,于是经过卖方同意,我们协调好于今年11月份过户。
但到过户时,由于银行的贷款钱下不来,说是年底银行钱不够,银行要找省里拨钱下来,可能要到元月份或者过年后,或者更久也说不定,所以卖方的钱也拿不到。只能等几个月,但是具体几个月不确定。
卖方要求买方每月支付他剩下没有拿到手的钱款在银行所存储可得到的利息,直到他拿到银行的放款为止。
之前中介说,过户之后几天就能拿到款子,但是现在银行那边没有款,而且也不能确定什么时候有,所以卖家拿不到钱,要求我们在这个期间每月支付我们所贷款金额的利息。
(我跟卖家只有一张交首付跟让房子的协议,并没有什么时候过户的协议,其他都是中介办理的)
请问,我该付他口中所谓的银行利息吗?如果我不付,卖家可以中止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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