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质保金
更新时间:2010-11-15 11:55:26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与南通某家庭装修公司于2009年7月份签定了一份家装合同,装修发包形式为半包,装修期限为80天,合同总价8万6仟元,当时对工程延期、质保金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期为两年。
到合同约定的期限,该公司未能按时完工,且在装修期间将我家的钥匙遗失,装修材料浪费损坏,鉴于发生了这一系列的事情,在工程完工结账时我们扣掉了一半的监理费用后并扣留了0.26万元约定于半年后给付。
在这半年里,果然发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包括空调电路火零线结错导致断电、总电表上方无故漏水导致断电、漏电宝螺丝未拧紧导致断电、空调外水管未处理好导致墙面渗水,储藏室发霉、地砖松动,经与该装修公司多次联系,解决了上述问题,现该装修公司催促结清扣留的0.26万元。
对于该公司的信誉和工程质量我们无法释疑,且在这半年中确实发生了这一系列人为的质量问题,万一在以后又发生其他质量问题怎么办,没有这尾款的约束,也不知道能不能妥善解决。我想请问一下,这0.26万元我们该不该给,应该什么时候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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