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行付了四间中的一间的地的钱。但因买地时只过0.288亩中的三间房地到我爸名下(国土证在国土局)还是A所有。
更新时间:2010-11-10 22:57:18
问题描述:
95年我爸托在家乡的朋友A在我村买了一块0.62亩的地(其中有0.288亩可作住房用地,分为四间),当时有一份我村跟A卖地0.62亩的书面协约,A一份,我爸一份,当时0.62亩的款是我爸一次性付清。但那时不久我爸另一个朋友B当时落泊,恳求分一间给他,所以当时我爸将四间中的一间分给他,他自行付了四间中的一间的地的钱。事隔多年,那里已变得发达,成为镇起梅汕高速的路口,B已先去建好那间的房子,并把0.62亩减去住房用地0.288亩,存下的0.332亩私自筑为自己领域,出租给人停车加水等。当我家要去要回这片地时,B已不肯,并要以武力解决。但因买地时只过0.288亩中的三间房地到我爸名下(国土证在国土局),存下的0.332亩只在那张协议中显示还是A所有。但是A由于年岁已高,不想加入这片纠纷,总说服我爸把0.332亩地让给先起楼的B,说B的子女都是社会的混混,不要跟他一般见识。A不会为我家讨公道。请问我家是否有权要回这0.332亩的地呢?在法律的渠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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