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道路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该怎么处罚。
更新时间:2010-11-10 08:49:24
问题描述:
2010年十月20日18时36分,张某驾驶苏NFJ806普通二轮摩托车《附载王x》,沿沭阳县湖潼线由西向东行驶至9KM+100M处,追尾撞同方向行驶孙某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车《附载胡某》,致两车损坏,孙某,张某,胡某,王某摔倒在路面上受伤,王某被对向行驶何某驾驶的皖0472810变型拖拉机碾压头部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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