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意伤害,还是聚众斗殴?
更新时间:2010-11-13 17:34:07
问题描述:
朋友的亲戚因琐事到约定的地点进行调解,朋友约我去协调关系,又带了好几个一起吃饭的人(我不认识),可是到了到了地方,对方的一个人骂人,所以朋友和对方骂人的人打起来了,我看朋友要吃亏,我便去帮朋友打了对方(用脚踢了对方头部,蛛网膜下腔出血,现在想想都害怕),轻伤还是重伤,鉴定还没下来。公安把我和我的朋友一起按单方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1个月,(其他人没有抓到)现在取保候审出来了,出来后我们积极和对方联系赔偿问题,对方要的太多(12万),我们接受不了,现在对方正在做伤情鉴定,下面我们该怎么办啊??我们的案子还没有到检察院。
请了专业律师,说定聚众斗殴有点勉强。,网上我们定的是故意伤害(副卷是聚众斗殴),当时材料是想做成故意伤害的,可是最终法制科定的是聚众斗殴啊,现在是派出所取保候审中。如果是故意伤害,对方的轻伤就是我造成的,因为是我踢的两脚啊(头部碰地摔的),是不是我的朋友就没事了,也只有我一人的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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