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未缴社保,被老板辞退
更新时间:2010-11-09 20:30:25
问题描述:
我今年3月17日进入公司,有3个月的试用期,没签合同,没缴纳社保。11月8日,老板找我谈话,说以后事情少了,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希望我自动辞职。我之前很纳闷公司为什么不签合同,可是得到的答案是因为是小公司,所以不需要按国家劳动法。可是公司也是在工商局注册的啊,注册资金就是一千万。而且每个月月底发工资,都是财务直接汇至存折上的。我看了遍劳动合同法,说要有证据才能申诉,那如果去银行打印来往明细,这个能成为证据么?还有公司应该要赔偿多少?还有,因公司其中一个股东是法院的,他们说根本起诉不了,资料交上去,都会被扣押。那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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