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权占有饭店股份吗
更新时间:2010-11-07 00:09:37
问题描述:
去年三月我和认识半年的男友同居,共同生活。六月份他和他的一个要好朋友商量合伙开个饭店。在认识的半年里他一再强调自己以前做过什么生意,多么的有经验,等到开饭店需要投资时,才知道他不仅生无分文还有四万的外债,我没有怨他,因为我要找的是共度后半身的伴侣并非摇钱树,我相信只要两个人同心同德,一定会幸福。当时我的儿子14岁,因为家庭的变故严重影响了他的学习。当时我的男友以孩子学习成绩不佳,趁我们还年轻给孩子打下一片江山,将来也好有口饭吃为由,鼓动我出资,我也为了以后的生活条件能更好,他还一再表示由我和他的朋友签约,我有50%的股份,先后跟朋友借14万,自己又筹集24万,他借了7万,双方共投资90万。与去年9.18正式营业。饭店走上正轨他和好友签约时,却以好友不同意与我合作为由,他们两签订了合作协议,当时我觉得是一家人也没计较。好景不长,他就以我偷他的钱。和异性朋友关系不正常为由要求分手,我要求还我饭店股份。他不同意,声称要跑路,经朋友协调,就打了欠条给我,朋友们也说先把本钱保住。其他以后再做计较。我们于今年7月正式分手,现他每月还我2万。直到2011.8月还完。请问我以实际出资人及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为由,可以争取饭店多少股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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