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曲江区
更新时间:2010-11-08 11:37:20
问题描述:
我是在2003年我哥开公司时我出资10万元,当时说好5年还给我10万元他在韶钢西区的房子送给我的,因为是一人没有做任何公证和合同也没写,当时我嫂子和我父母都在场,现我嫂子去世了,父母可以为我做证,后来在2008年我哥又要我在广州番禺买房子,我因没钱不同意他提出提前还我10万元,还帮我无条件的帮我供房子,一值到供完,在供了十个月他重新结婚后就不帮我供了,现在他又要要回我现在韶钢的房子,房产证现在我这,名字是他的,他要重新挂失卖掉我现在的房子,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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