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还是正式产权,还要和我们签一个只有约束我们的住房贷款合同、集资房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10-11-05 22:40:14
问题描述:
我单位以集资(为职工谋福利)的名义为职工建了三期楼房,分别是2007 ,2008, 2010年交工,我是第一期,当时预售700元/平米,(当时市价838/平米,五楼)总面积90平米,我们付了40%(25200元)(集资建房款)拿钥匙装修,中间单位说剩下的房款给办按揭,可当时因手续不全银行不予办理,一直没办下来。可今年单位突然公布说我的房子是95.37平米其中公摊面积12.96平米,平米造价727.21元+土地费用3337.95元(说是工业用地改商业用地的差价)+供热入网费5722.2元+水表480元+电表356元+营业税、水利建设基金、印花税4081.38元+城建等税356.36元=83688.17709元,每平米是877.5105元(比当时市价还高39元)。土地使用年限还是36年(商品房70年),房屋产权还不说给你办,也不说不给你办,也不说是小产权还是正式产权,只是说,按公布的价格补齐40%房款,剩下的由公司按银行利息等额从工资里扣除。还要和我们签一个只有约束我们的住房贷款合同、集资房买卖合同。请问这钱我们应该交吗?合同是否能签?我们只是想让公司给我们明确答复什么时间给我们产权证?并标注在合同里,我们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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