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轻伤派出所不给移交刑警队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11-05 23:50:04
问题描述:
某某、中 *** 员,现任某村支部委员治保主任,2010年9月15日下午3点 ,突然接到村委会主任的来电,说本村的村民某某,把村委会办公室的玻璃砸碎了,其迅速赶到现场,看到村里的党员活动室以及办公室的玻璃门窗已被砸坏,就立即报案。公安机关照相取证走后,本村村民某某叫着他的家属及他的朋友弟兄又一次来到村委会,其中的一个某某村民说谁报的案,治保主任称是自己报的案,某某人又要求把村里主任和副主任到场,并且又威胁治保主任把村里的会议室门给他们打开。治保主任还没反映过来,某某两人突然用手打脚踢的方式,治保主任被打倒在地,上述人员还要继续用方木施暴,被村民当即拦住。事后村里的一名负责人将要陪治保主任坐车去医院,某某两人及他的家属和朋友弟兄站在村委会的大门口破口大骂,威胁不许报案,同时喊到“打你白打”,并阻止村委会人员不让陪同去医院,同时威胁司机说“你要是敢拉他走,你就是咱村的内奸叛徒”,最后治保主任在忍着疼痛,坐着另一辆车去了医院。
经过治疗,医生诊断,治保主任的头部及胸部都有轻伤,更严重的是:口腔的上下四颗门牙造成严重的3度松动,牙齿坚决不能保留,医生建议必须尽快更换牙齿,不得拖延。
经过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家人要求移交刑警队处理,但是,派出所一直拖延,任不移交,请问,该怎么办,还有,律师有什么好的意见?我们该怎么办?他的暴行该得到怎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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