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构成十级伤残.请问这样的案子是使用医疗事故处理呢?还是人身损害标准.谢谢!
更新时间:2010-11-05 11:14:4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医患纠纷的问题.2007年在某医院治病,由于医院的过错,至患者受到身体上的伤害,经双方协商,作医疗事故鉴定,但未构成医疗事故,后经患者要求,做了司法鉴定,医疗过错.构成十级伤残.请问这样的案子是使用医疗事故处理呢?还是人身损害标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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