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0-11-03 18:59:01
问题描述:
我与我妻子与2008年11领证。领证之后一直为居住在一起。 2009年初因工作去外度工作,期间平均一年见面2次,一次1周时间。但因对方脾气生性暴躁,几乎每次见面都是不欢而散。现在想提出离婚。
关于财产方面:
1. 我与2008年1月(婚前)贷款购买房子一套,总价54万。当时贷款36万。现在市场 价65万。一直到目前仍未还清,对方由于工资低(月收入1500),一直由我在还贷款。目前已经还26万,还剩10万元贷款。目前存款为零。虽然在国外收入较高,因本人消费也高,所以所剩无几。
2. 我妻子于(婚前)一次性购买住房一套,现在市场价大概40万左右。
3. 我每个月收入大概2万余元。消费后大概剩余1万。这部分钱一部分用来还贷,一部分用来贴补父母家用。
4. 领证后,各自居住,经济上各自独立。
以上情况,离婚的话,财产需要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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