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遗产继承
更新时间:2010-11-03 13:28:57
问题描述:
谢谢律师的回答,我还想补充一点,可能先前我描述的还不够详细,我也查过一些资料,大陆子女要继承台湾遗产的话要在老人去世后一年内去台湾办理遗产继承,台湾继承法对大陆子女继承好像只有3年的时限,显然我们到现 在已经超过了3年的时限,不过现在才知道在台湾的孙子已在三年前独自继承了老人留下的遗产,所以一直对大陆的其他有继承权利的子女作了隐瞒(因为大家关系还是很好,台湾的房子就让他住在那里的),现在大儿子一家独自继承了老人的遗产,我想问一下,等于说老人的遗产是已经有人继承了,只是让大儿一家全部拿走了,那我们其他三个子女要怎么要回自己应该继承的那一份呢?可以起诉大儿子要求财产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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