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法贷款,退定金的事情
更新时间:2010-11-01 11:52:46
问题描述:
我在今年4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因为房主要给他家孩子办户口所以我们签订的协议中说的是到今年12月30号之前去过户,当时中介让我了他20万的定金,房子全款是46万,我的房子是在燕郊买的,我是北京人,但是9.29新政出台之后说外地人要提供当地的纳税证明我没有,还有就是燕郊现在根本就不给外地人贷款,外地人买房就要是全款,不管是一套房还是二套房,我们合同中写的就是贷款,但是现在银行不给我贷款,请问我的20万定金可以要回吗?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让他退还我20万的定金吗?还有就是他们要给我办假的燕郊当地的纳税证明我拒绝了我怕以后承担后果,因为毕竟是假的,我这样说完之后房主就说退钱没戏,说他没钱。我听说他们定金收的不合理,好像定金不能超过总房款的20%,我给的都快50%了,请问我的20万定金能全部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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