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0-11-01 09:23:00
问题描述:
甲乙丙出差去丁的酒店谈生意,后来甲喝了太多酒就睡下了,乙丙觉得不对劲就拨打了120,120急救过来诊断结果一切正常,说甲处于熟睡状态,但还是建议送去医院做更详细的检查,但是乙拒绝将甲送去医院。
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觉得异常,再次拨打120急救,此时120过来后发现甲已经死亡,是酒后猝死。
现在甲的妻子以甲乙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作为第一被告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丙丁作为第二第三被告承担补充责任。
请问:乙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作为乙的辩护人,应当如何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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