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层平台使用权的归属发生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0-10-28 22:23:23
问题描述:
98年某企业建有10 个店面租给职工使用。其中8个店面的楼上是4套住宅共3层。(4套住宅职工自筹资金自建)。另外2个店面(即1号和10号店面)的楼上各留下30平方的平台,供二楼两家业主无偿使用。有建房协议书。所以二楼住户在房屋平面结构就没设计另外朝阳的阳台。在这平台上搭盖了放洗衣机水池的简易棚,与房屋主体工程一同建成。01年企业倒闭,这10个店面改为出售。原1号店面租者买下了该店面。拥有了该店面的产权。 请问?这1号和10号店面楼上的平台的合法使用权应该属于谁?二楼住户业主与企业签订的建房协议书是随着店面产权的转让而随之失效吗?那么二楼业主就无权使用此平台了吗?1号店面的业主有权到二楼的平台上进行搭盖隔热层等活动吗?(注.此楼都没房产证。) 诚征答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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