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意向书
更新时间:2010-10-30 21:06:02
问题描述:
我和我老婆在2010年9月27日与卖房人以及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意向书,并且双方都交了2万元诚意金给中介,合同中约定了价格等要素,签订正式合同时间为10月19日,房子当时只有我老婆一个人去看过了,我当时并没有去看房子,而是在签订合同后才去看的房子,9月27日约定的契税为1%,9月29日国家出台新政策,对于第二套房子的契税为3%,我在武汉有一套房子,并且有贷款记录,我在10月8日约房东就契税问题谈判,房东坚决不愿意就契税问题让步,非要我承担3%的契税,我提出房东承担1%的契税,我承担2%的契税,但是房东只愿意在总房价的基础上减少1万元出售,在意向书,约定违约的一方要赔偿对方20万元,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的条款是中间填写的,并没有和我详细的说明赔偿金额为20万元,我也是匆忙中签了这个合同的,现在房东说我没有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要到法院起诉我,要我赔偿20万元,我始终没有说不买这个房子,只是因为契税的问题没有谈好,一直没有签正式的合同,请问律师,房东起诉我有到底吗?如果上法院,法院会判我赔偿多少金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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