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400元,请问如果女方要求我按照工资的36%增加孩子生活费可以吗,还是法院的调解书?
更新时间:2008-03-31 22:29:01
问题描述:
01年我和前妻离婚时协议,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400元,占工资的36%,今后我的工资提高,孩子的生活费也按照36%增加.但是去年由于孩子探视权问题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书上的协议又明确了我每年支付孩子4800元,请问如果女方要求我按照工资的36%增加孩子生活费可以吗,应该遵照第一份协议还是法院的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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