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0-10-27 13:56:01
问题描述:
本人于今年8月中旬在北京租房,是直接与业主签合同的,没有通过中介,签了半年的合同,付款方式为3个月付一次款,并附带有一个月的押金。目前由于工作原因我要离开,当3个月满后我想把房子退了。之前也跟房东谈过这个问题,他当时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要扣我400元,当时我也同意(口头协定,没有书面材料)。但是现在我准备退房的时候,他要扣我1000,合同里面的规定是:租房者要是退房的话应该在提前30天通知房东;要是不通知,将要按房租的200%赔偿违约金,也就是2000。我也知道证据很重要,我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了,但他可以完全咬定说我没通知他。那我就应该赔偿人家2000,如果我能拿到我提前30天通知的确凿证据,或者说是一份书面的材料,那我还有没有可能避免自己的损失。因为我认为合同里面没有规定我要是提前通知房东了,他还要扣我钱。请各位律师帮忙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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