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导致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吗?
更新时间:2010-10-26 22:15:31
问题描述:
律师好! 我岳父梁某,男,58岁,东西湖人,2009年11月3日上午帮一户村民拆房,两行为人由于大意,在没有任何提醒和警告下,推墙将梁某砸伤,当时检查结果是三根肋骨骨折,盆骨骨折,左腹部有长10厘米,宽5厘米的淤斑,腹部闭合伤,并且左腿主动脉堵塞,造成左腿冷凉,还有其它外伤,应该符合重伤标准,当天多次转院至武汉**医院,躺在医院病床上8天都不能坐起来,翻身也难,连水都不允许喝一口,最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上写的是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火化当天,对方迫于压力才赔了3万5千元医疗费,多要不给,我们很气愤,报案后,只是因为尸体火化了,没经过尸体解剖,公安机关请法医根据病历鉴定:结果竞是轻伤,我们表示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对方不同意,要鉴定结果,***检察院不给,我们认为这是因果关系明显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即使推墙伤人是死亡诱因也应构成此罪。我们不服,
想征求众多律师的意见,轻伤导致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吗?打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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