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价的快递邮件丢失,不予赔偿怎么办或者未按原价赔偿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10-23 23:15:08
问题描述:
在十月四号我到桂林洋邮政局寄东西用的是快邮EMS,里面有MP5要四百多,还有其他东西忘记价钱了,邮费20多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邮政企业须就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向用户作出明确提示,当时当我提起东西再邮的过程会碎(上次邮的东西就碎过)的意见后,邮政工作人员说不会的,只要用纸巾包裹好一般不会碎的,然后我买了纸巾把mp5包起来,就没有保价了。快邮一般三四天到可是过去十天了也没到,于是我到邮局查询,查询后确认东西丢了,今天23号邮政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只赔我邮费的三倍,我该怎么办???(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所收取资费什么意思???我要全额赔偿或者让他们找回包裹是不是会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帮我解决下 ,急要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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