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的继承纠纷
更新时间:2010-10-19 12:39:39
问题描述:
1969年,我们全家随父亲走“五.七”到农村,70年父亲因公牺牲,当地政府将我们全家安排到县城,并分给一套公有房(平房),72年母亲再婚。 79年落实政策,我们随母亲回到沈阳,继父则暂时留在当地工作,当时他大女儿因在县城无房,也搬到我们家与他父亲一同生活。
81年继父调到沈阳工作,原公有房由他大女儿继续居住,90年平房拆迁,她们一家回迁搬进楼房,后来此房变为房改房后,又因她儿子上大学缺钱把楼房卖掉,都未予我们商量。另外,去年继父在老家农村的房子也被他的侄子(从小由继父抚养)卖掉后,搬到县城楼房居住。
2004年,继父在沈阳因病去世,现在母亲年迈多病,由保姆照顾生活,但由于该房的配套设施已完全不适合老人居住,我们姐俩准备把此房卖掉,给母亲买套新房。
但问题是,房证上写的是继父名,卖房前需要更为母亲名,我们的想法是,鉴于上述历史造成的原因,我们不追究我们家原有在县城的房改房被卖掉,以及继父在农村的房产被卖掉的事实,我们4个女儿都放弃继承权,毕竟母亲还健在。 不知我们的想法能否得到法律支持,故请各位律师在百忙中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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