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户口迁移
更新时间:2010-10-19 18:19:11
问题描述:
以下是我想要说明的情况: 我老公:27岁;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我25岁;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双方都为农村户口,于2007年6月11日在九龙坡结婚登记处登记为合法夫妻。现男方要求把女方的户口迁移到男方。登记当年就到相关户籍部门办理,说要三年后才能办理迁移,结果等到三年后,也就是2010年的7月又去相应单位办理,却说出了新法律规定,需要女方年满30岁才能办理迁移到男方。 因为这里快要开发了,也许是因为这里面会涉及到当地人享受的一些福利,所以才把外来这里的人口限制得很严,不过结婚户口迁移是理所当然的,是国家婚姻法维护的,也是合情合理的,请问国家是否有必须结婚后年满30岁才可以迁移户口这一规定的呢?如果不是国家定的,那么当地是否又有权力定这个制度?是否合法? 如果要继续办理迁移怎么办?真诚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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