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更新时间:2010-10-18 22:33:41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6月1日任职于杭州一家网吧的店长,因为是刚开业,问题不断(停电、系统出错等)导致顾客的存储会员资金受到损失,我在没有请示老板的前提下给会员们从后台修改了储值金额,10月份因一些原因,我回了老家,随后老板发了一个邮件给我,上面记录了一些后台修改数据,数据显示我的后台账号在6月到10月之间一共修改会员金额达2000多元,最高的一个会员修改了394元。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我修改的金额一般都是几元钱,最多的也不过10多元,这么大金额的修改(还有整有零)根本不是我本人操作的。现在老板的意思是:一、我赔偿这笔钱。二、他报警告我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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