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工作8个月,可得到几个月工资?
更新时间:2010-10-15 20:30:31
问题描述:
我从2010年1月到8月在一家公司上班,都八个月了,公司都不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已经告到劳动局了,要求赔偿每月双倍工资。
我是不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得到七个月的双倍工资?
是否可以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工作了8个月,还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
如果我每月工资2000元,我一共可得多少赔偿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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