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协议,以上是住房,是不是过大。可以跟开发商打官司吗?
更新时间:2010-10-14 21:50:41
问题描述:
我的商铺186平方,处在城中心,2008年9月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协议,置换218平方。房子旧地重建的,现在房子修好还未交房,我从房管局了解到。我的铺面建筑面积220个平方,但套内面积只有159,公摊有60多。我以前的铺面公摊只有一两个平方,我铺面现在修的是商场,1,2楼商业,以上是住房,我想问公摊是不是过大。可以跟开发商打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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