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在法律上生效吗
更新时间:2010-10-15 19:17:45
问题描述:
我丈夫给我写了一份声明并且在我们夫妻感情很好的情况下写的:我【丈夫名字】自愿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3套住房】都归于【妻子名字】所有并且有处置权,如果有买卖【丈夫名字】必须配合过户,家中的债务由【丈夫名字】一人承担。声明人:丈夫名字还有手印。请问这样的声明在法律上生效吗,如果这份声明一直在我手里真是从现在开始无论何时房子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吗?他本人也不能在更改了吗?这样的声明格式属于标准范围吗?还需要补充吗?名字是他自己签的手印他自己按的,其他是我写的。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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