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处理成疑问!
更新时间:2010-10-14 12:46:36
问题描述:
父母若干年前由于各种原因,欲“假离婚”,并办理了离婚证,离婚证上记载有:1,全部财产归女儿;2,女儿由父亲监护。但是并未对财产(其中包括房产一处)作实际处理。后父母双方一直共同生活至今,但现今在欲“真离婚”,且女儿已成年。女儿欲主张对上述一处房产的权利,可否?
涉及到:1,若干年前的离婚是否有效?2,如若干年前的离婚有效,那么财产处分安排是否有效?或问女儿对上述房产的是否能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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