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三年的工程款,没有签合同,但有帐目往来的凭证,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0-10-12 14:46:36
问题描述:
2007年我和蒲某在尹某的掇合下,给尹某的朋友杨某(甲方)修建一栋1286.97平米的小型宾馆,口头协商我们只管主体(并不包水电、门窗)双包价460元/平米,从一开始我们就要求同甲方签订工程合同,但甲方一直用慢慢谈价款的方法来延迟签订合同,并承诺只要做得好,一定不会让我们吃亏的。由于尹某自认跟甲方的关系很好,便也抱着侥幸的心理,也只是边施工边谈,自然是正中甲方的下怀,所以直到工程竣工都没能签成合同。当然,施工中甲方还是按口头协商的适时给了我们工程款,但竣工验收后,(当然工程免不了总有些小问题,但每次甲方一反映,我们就会及时去修理)甲方总会以各种理由搪塞,故意不付。直到现在,还有十五万元没有付给我们。这种拖了三年,而且又没有合同的官司,我们可以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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