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拐卖少女卖淫案件
更新时间:2010-10-18 16:19:43
问题描述:
我是初来“找法网”,我想了解一下流程,咨询几个疑惑,还望热心的律师能够解答,万分感谢!
有一朋友(女,18岁,未满18周岁)被犯罪分子骗去卖淫,期间试图逃跑,多次被他们殴打,后因别人看守松懈时逃出。由于当时她是在江西,后来被骗至湖北,报警后并没有把真实的情况告知湖北警方。
回到江西后由于那些犯罪团伙还不肯放过她,迫于各种压力,到江西警方报了案,但江西这边说湖北警方如果立了案,这边就只能协助调查(问题是这些犯罪分子都是江西人,与受害者属于同一城市,受害者也提供了犯罪分子的联系方式,然后江西警方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如果湖北没有立案,这边要立案后才能进行侦查,而且还说要受害者自己联系湖北警方确定是否立案。
我想咨询的是:
1、江西警方这样对还是错,他们为何不联系湖北警方,要受害者自己联系?
2、如在此立案期间,我朋友收到伤害,公安局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3、如真是湖北立案,由于当时讲的不是实情,他们会受理吗?
4、如真把这些犯罪分子告上法庭,他们判几年,罚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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