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10-10-11 23:12:22
问题描述:
2009年10月9日某餐馆,因装修需要向某家电公司发信,信中声称欲购买其电视机50台,要求每台价格为2100元,2009年12月15日送货,并对所需电视机的种类、数量 、货款支付方式等做了全面说明,要求家电公司在10月25日前答复。该信于10月13日到达家电公司。家电公司在10月20日回信同意售货,但送货时间推迟到12月25日。餐馆10月24接到回信后未予答复。12月25日家电公司将50台电视机送到餐馆,但餐馆以双方之间未成立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1、餐馆和家电公司的两封信件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2、双方之间是否已经成立合同?为什么?
3、餐馆的拒收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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