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轻伤害案件,办理起来为何这么复杂?
更新时间:2010-10-10 21:18:03
问题描述:
10月3日,甲方全家8口人到乙方家门口打架,把乙方65岁的老头打伤,9日,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为轻伤。期间,应派出所要求,乙方寻找两名证人,到派出所做笔录,证明甲家确实到乙方家打群架来着。但因都是本村人,未进一步证明是怎么样打的。
同时,甲方在结束派出所的征询中,不承认打群架了,只有甲方一个老头承认确实是打架了,他打了乙方老头。9日,法医结果出来后,派出所说,要么接受调解,要么去自诉。经对检察院了解,因为没有人证具体证明到底是哪个人给受害方造成的轻伤,难以断定凶手,所以,检察院不会受理,。只能让受害方去法院自己起诉。同时,告知受害方,此情况一般都不了了之。
急切的请教有关人士,这种情况下,到底能否到检察院要求提起公诉。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