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和侵权继续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5-03-11 19:15:01
问题描述:
手机是由于2002年7月被盗,所以我在同年的8月7日办理了“停机保号”手续,停机保号的服务费是每月10元,但是在同年11月,移动公司也自动停止了我的停机保号费用,此前我手机欠费是199元,未缴。实际情况是我父亲用了我的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入网,而且手机被盗时也是我父亲去办理了停机保号手续(他不知道需要销号,以为只要办理了停机就可以了),现在过了2年了,在2005年2月22日,我收到了律师信,要求我支付756元的费用,这笔费用包括所欠话费199元,还有8到11月之间的“停机保号”保号服务费,以及这两年的滞纳金,上述是我近日去移动营业厅查询到的情况。
按照我的理解移动公司已经丧失了诉讼时效(2002年11月移动公司应该知道他的权益受损,但两年内他并没有对我进行催缴,所以我认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但是由于还没有销号,现在话费还是一直在累积,意思是我对移动公诉的侵权还在继续,那么移动公司还是有诉讼的权利,我想要问的是由于诉讼时效的问题,移动公司是否仍然有诉讼权,但是已经失去了胜诉权呢?如果我对移动公司的催缴不加理会,他是否会把我告上法庭,我会有什么后果?
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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