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发票原件如未全额报销,可否退回原件
更新时间:2010-10-08 18:41:10
问题描述:
我遇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因正好是在下班途中,同时也算工伤。理赔是先由肇事方按交强险理赔,然后由社保按工伤待遇理赔余额。
我当时到医院看伤时,能拉医保卡的部分都拉医保卡了,而肇事方只能报销发票中的现金部分,社保中心可以给我报销肇事方未报的部分(也就是医保卡拉的部分)。但问题是,我有好多发票是同时有医保卡支付和现金支付的,而双方(肇事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和社保中心)都要发票原件。我与肇事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沟通,问是否可以报销完后,在发票原件上盖个章,然后让我再到社保报,但保险公司说即使不是全额报销,交强险规定一定要保留发票原件的。
现在我想问,交强险确实是有这样的规定吗--即使不是全额报,也不能退回发票原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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