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房纠纷
更新时间:2010-10-08 15:40:35
问题描述:
我租用了一间商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不是房东本人和我们签订的,而是和房东的父亲签订。我们在签订的是很要求他喊房东来,老头拿出了房产证,告诉我们这个房子他儿子是拿给他用的,所得的租金给他当养老费,要交钱的是很完美才知道现在这间铺子做餐饮的是他女婿(其实他们应该算是一家人,铺面应该只是转租,而非转让)我因为当时已经闲置在家有段时间了,所以犹豫再三就交了高额的转让费用(相比周边铺面的都贵),现在房租快到期了,房东说不给我们租了,以前我们签订的合同作废。我感觉到万分窝火,我做了一年,交了高额的转让费用,你突然就告诉我不让我做了,现在房东是不是有权利收回去?那我的损失怎么办?转让费用没有了,我转租出去房东不会同意,我可不可以告那个老头欺诈?我有没有可能挽回我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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