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批,经理说要辞职就不要拿工资,直接走人可以!
更新时间:2017-12-22 05:18:50
问题描述:
我在深圳福田区一家酒店做服务员,尚在试用期。进酒店时经理要求交100元的服装押金。做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这酒店很差劲。想辞职,经理不批,要我做到年底。否则自己走人,押金和工资都不给。十月一国庆,酒店发三天假,但是三天全部强制加班,而且不支付加班费,只是给我们每人多加两天的休假!我们试用期的员工公司也没有给办理社保。请问我再提交申请书,经理仍然不批。我可以通过那些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准备那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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