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对方并不愿出院。我阿姨要做出那些赔偿?会被拘留吗?
更新时间:2010-09-28 16:34:44
问题描述:
我阿姨因为工作上的事与人发生争吵并打了起来,结果把对方两只手臂烫伤,公安局出面已经交了10000元的钱了。 现在对方在医院治疗了9天,医生说“可以出院了,就剩手腕上还有一点其他地方都已痊愈,而且不会留疤”,可对方并不愿出院。
现在对方要求派出所做鉴定,请问烫伤0.5%--0.6%在派出所鉴定会有怎样的结果?我阿姨要做出那些赔偿?会被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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