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争得女儿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0-09-26 10:21:25
问题描述:
我是女方,我是一家镇医院的正式在编护士,我丈夫没有正式稳定的职业,我丈夫曾经有过一段婚史,但没有小孩,前妻因病去世,我与丈夫于07年四月结婚,07年底生育一女儿,婚后我与丈夫性格不合,争吵不断,导致感情破裂,现在双方都想离婚,但都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我与怀孕后五个多月就请假在家,女儿出生后一直由我照顾,至今年三月正式回单位上班,(我与丈夫分居两地,)女儿也跟我一起过来生活,上学,今年8月6日被丈夫接走后,他再也不愿送女儿过来了,而且我9月12日去接女儿过来,但被丈夫转移了,我没有见到女儿,现在丈夫执意不让我接女儿过来,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得到女儿的抚养权吗?现在在离婚之前,法院会支持我将接女儿过来和我一起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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