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的忙。自己成为被告!
更新时间:2010-09-24 17:20:32
问题描述:
2008年1月,刘某和何某向本人借钱,本人没有,便向他们介绍了杨某,于是刘某与何某分别向杨某借款,一人借十万元,利息另算。借款当天,本人,杨某,刘某在场,杨某直接将十万元交给刘某,刘某说要写借条给杨某,杨某不同意。杨某让本人来写借条给杨某,刘某写借条给本人。由于本人法律意识浅薄,故将借款人的名字写成自己的名字。(何某也是这样的情况)现在刘某与何某已经外逃。杨某便将本人告上法庭。要求本人归还20万本金,利息是116000元。怎么办?请求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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