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下遗产应该怎么分割?
更新时间:2010-09-20 17:32:39
问题描述:
老太太本来育有一个儿子,但儿子今年年初不幸因病去世。儿子留下122022.91元遗产,其中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社会保险基金局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合计数为70668.63元(1、养老个人帐户余额是27216.63元;2、丧葬补助费10863元;3、一次性抚恤金32589元)。第二部分是儿子的个人存款51354.28元。这两部分遗产合计为122022.91元。
在给儿子办理后事时,老太太本人实际支付了28000元的安葬费用,这些费用在发生时用本子记录了下来,但儿媳妇说安葬费用没有收据发票,赖帐不认。另外,老太太由城中居委会写了一份补助给老太太本人的9000元困难补助申请,包括在社会保险基金局给付一次性抚恤金32589中。儿子育有一个小女儿,现在儿媳妇把这12万元全部握在手中,老太太想打官司拿回自己应得的继承遗产,请问老太太应该可以分配到儿子的多少遗产呢?
盼请指点,感谢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