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协议的赔偿该不该?
更新时间:2010-09-20 17:24:46
问题描述:
我原本是在现在这家公司做翻译的,去年8月公司安排我和其他四个同事去国外合作公司培训,当时出国前公司要我签订一份培训协议,关于赔偿方面的内容主要是,我必须在该公司工作满五年,如果在五年之内离开则必须赔偿公司培训的费用及相关损失。当时我想能出国接受培训也不错,就签了那份协议。可事实是,出过以后我并没有接受任何培训,在国外期间也只是做笔译和口译这类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现在因种种个人家庭原因我向公司提出离职,但问题是公司一口认定我签了协议,并且在国外算是长了经验,理应算作是培训,我理应赔偿那些在国外的费用。可我个人的确在国外没有接受过培训。
目前我手上对我有利的证据就是公司当时与国外那家公司签订的关于公司送四个员工培训和一个翻译(即我本人)的协议副本,这个证据可以证明我只是作为翻译去国外的。另一个证据就是公司与对方公司的一些电子邮件,也是说明我是作为翻译过去的。
请问有这些证据是否可以足以证明这份协议未被履行,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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