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丈夫找我要钱算敲诈勒索吗?
更新时间:2010-09-13 22:08:53
问题描述:
我与情人L是同事,事发后L丈夫H找到我让我限期2个月辞职或调离,并且给他一个笔记本和一个Wii(电子游戏机),否则就“让我什么都没有”,包括到单位告发我,对我上大学的女儿如何如何(后来在我QQ上留言说些父债女偿、让我全家陪葬的话),我估价6-7千块钱还能承受,为了息事宁人就答应了,还有其它一些以断绝关系为主的要求也一并答应了。
过几天我通过L让H选笔记本型号,H选了一款价值7千元的型号,我拿了3千元现金和户名是L的银行卡交给L(卡内有9千元,我有充分证据证明钱是我的),让H取4千元,事后H并未把卡还给我,我查询时发现密码被改了,我也未再追要卡。
在期限要到前我通过L带话给H,说我其它要求都做到了,唯有调动工作现在办不了,年底可能有机会。H通过L带话说,拿5万块钱,9月起若不走就每月再拿1万,否则就来单位告发。
我实在不堪其扰,想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谈话我已录音),请问H这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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