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于1994年因沾染吸毒恶习,到处戒毒都不不成功,我问为甚么不通知我,请问这样做合不合适?
更新时间:2010-09-17 19:38:11
问题描述:
本人于1987年参加工作,后于1994年因沾染吸毒恶习,到处戒毒都不不成功,在1998年去单位上班他们说过段时间再说,我当时精神也很颓废,与1999年上外地戒毒至今日已成功戒毒十年,已有家庭并有两个孩子,今年去单位问我的情况,结果人事科拿出文件上面写因为长期旷工我在2002年被开除公职了,我问为甚么不通知我,或者提前警告,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开除了请问这样做合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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