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培训费用问题
更新时间:2010-09-11 20:33:39
问题描述:
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培训协议,协议中说明培训方式是以师带徒等内容,并规定了培训的费用共计4万元。离职时遭公司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培训费,并出示了如下证据:
培训协议——有个人签名;
培训总结之类的资料——有个人签字与总结;
发票——从未向员工出示,有仿造签名;
公司与培训机构的合同——从未向员工出示;
培训老师与培训机构的聘书——从未向员工出示;
培训老师的通知书——有个人签名(签名时无公章并且无培训机构的说明,在签名之后,公司通过二次打印,加打了某培训机构的名称并盖了公章)。
公司通过以上证据来说明他们是属于合法的专项培训,并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公司是否处于劳动欺诈,如何证明公司出具的是伪证(二次打印的事情因为那份通知只有一份,员工无法举证做了假),如何赢得仲裁。
另,培训老师就系本公司员工,社保应该只在本公司上了,但是个人无法取证,而且不知道公司与这个培训机构的关系,故也无从得知发票是否正规渠道来以及他们之间是否还进行了其他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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