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未还,借款人和担保人都要承担哪些责任?
更新时间:2010-09-10 09:44:10
问题描述:
事情的过程:
去年一朋友需要一笔资金周转,由我出面向另一朋友借了200万,说好一个月还 ,可至今还没归还,合同上利息是2分5,属于高利贷,我是借款人,我那朋友作为担保人,抵押物也是他的,不过房产证上是他爱人的名字(还没领结婚证),我和他之间有份借贷合同,借款人是他自己本人,抵押物同上。
当前的情况:
经过一年多的催债历程,至今没能讨回欠款,只拿来7个月利息款,现在 ,对方想起诉以便追回资金
我想了解的问题是:
1,如果真的起诉 我会是第一被告,法院会如何判决??(我有一套按揭的房子和一辆按揭的车子)我的财产会不会被法院拍卖??我的房子是在结婚前和老公共同共有购买的。
2. 事实很清楚,我借这笔款是借给我这朋友的,三方都明确用途的,对方也知道这钱不是我在用 我只是个中间人,不过合同上我是借款人,真正借款人是担保人,抵押物也是他的,这样的话法院会如何判决??
3.我想知道2分5的利息 ,是否属于高利贷??如果是,那么 法院会受理此案吗??还有 借高利贷是否还要承担其他什么责任??
谢谢各位,此时我已经很纠结了 请详细些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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