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死,受害方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0-09-08 10:21:56
问题描述:
2010年8月18日下午三时许,家父(刚60,未满61)从华西证券(位于十字路口交界处)走出来,骑上自行车,刚刚起步,被右边开来的货车撞倒在地,后脑着地,送到医院以后尚未开始抢救就宣告死亡。
这个十字路口是双车道平等路口,无自行车专用道,我爸爸骑在行驶方向的右边车道过十字路口,该货车从右边开来,要左转弯,当时无其他车辆,但是他占道转弯,转了一个小弯,车头的右前方撞倒了父亲的自行车。
由于当时父亲没有带任何身份证件或者手机,当时没有通知到我们。我们都是第二天在殡仪馆才把父亲找到,所以整个事发过程我们都不在场。
事后交警通过血液检测通知了我们司机不是酒驾
目前责任判定书尚未下来,但是赔偿问题我们很担忧。
因为
第一,司机家里不富裕,人也才24岁,没什么社会责任感
第二,车辆没有任何保险,连交强险都没有
请教这个事情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应该刑事诉讼,用法律来制裁他?将来法院判定下来的赔偿,他们拒不支付或者无力支付怎么办?
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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