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去毁坏我家财物,是否构成刑法?
更新时间:2010-09-07 17:32:49
问题描述:
2009年4月2日,顾*和她女儿冲入家中将我母亲的胳膊打断,经派出所协商解决,赔偿医药4500元.
但是,解决后,顾*的丈夫李*,过几日将我家的猪圈拆了,过几日将我家的养圈拆了,又过几日坐在我家小卖部前,不让营业。今年又去将我家的玻璃、门窗等砸了,多次毁坏我家的财物。他的行为是否构成刑法?这些派出所都有备案。
注:李*是位76岁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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