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补偿,我个人不同意,公司明天就让我工作交接,我要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9-03 16:08:46
问题描述:
我08年8月份入职,2010年7月份公司通知我合同到期就不续签了,但我合同是9月30日到期,现在提前要解除劳动合同,明天让我工作交接,之前我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他们也答不出来,今天给我的理由是5月份公司的收入在我手上丢失,但这件事情已经处理过,我个人赔给公司丢失金额的一半。现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补偿,只补偿我两个月的基本工资,不是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给我,我个人不同意,公司明天就让我工作交接,我要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