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签定了保密协议,如何在离职后规避保密义务?
更新时间:2010-09-01 18:46:01
问题描述:
本人目前在职的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签定保密协义,具体的要求主要有两点:
1、乙方离职之前必须签署《离职人员保密责任确认书》,以确认乙方保密范围。乙方在此不可撤消的同意,如果届时乙方拒绝签署《离职人员保密责任确认书》,甲方有权扣留未付乙方工资,且保密责任范围将以甲方单方面出具的证明为准。
2、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那么我现在的问题就是,我现在要离职再去另一家相类似的公司任职,如果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未主动提出要签定《离职人员保密责任确认书》或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那么我是不是就不需要再负有本协议提出的保密义务呢?请各位律师老题帮忙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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