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更新时间:2010-09-01 06:51:13
问题描述:
2008年12月30日,我与用人单位签定为期一年即(2008.12.30 ——2009.12.30)的劳动合同,期满至今用人单位未与我续定劳动合同,其中我向人事部提出签定劳动合同,人事部答复派员补签,一直未签,现在我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已经批准同意。请问:我可否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因用人单位原因无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